庭审现场
被控故意杀人罪
昨天上午10点45分,两名法警将李某带入法庭。65岁的李某中等个头,身材微胖,头发花白,戴着一副眼镜。被害人张某的女儿张女士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原告人也出席了庭审,她身穿黑色套装,表情严肃。
据检方指控,2015年除夕,李某在昌平区某村被害人张某家中,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冲突,李某持VCD影碟机击打张某的头部致其死亡。随后,李某将张某尸体肢解并运至其在该村购买的院落焚烧,将骨灰抛弃于国道路边。张某的姐姐发现张某失踪后报警。2015年3月,警方将李某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李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称是酒后失手
对于检方的指控,李某表示认罪,但他辩称自己是酒后失手,并非故意杀人。
据李某当庭供称,2014年夏天,张某邀请他和他的朋友到家里摘杏。期间,他的朋友被张某家的狗咬伤。事后,张某答应赔偿300元医药费,但一直拖着不给。李某说,案发当天,他来到张某家中,两人喝酒聊天,当他提起300元赔偿并表示“欠钱不能过年”时,两人发生争执。“当时真控制不住了,我没有想置他于死地,张某不给我钱,还拿刀威胁我,当时喝多了,脑袋一片空白,就几秒钟的事。”李某在庭审中反复重复着,并痛哭流涕。
法庭上,李某还详细讲述了杀害张某并将其肢解、焚烧、抛骨灰的过程。李某还称,他在内蒙古插队时曾宰过牛羊,肢解起来很快,也了解如何下刀不会流血过多。杀人分尸后,李某分两次将尸体背回家,塞进自家灶台焚烧七八个小时。焚烧期间,李某还返回张某家处理了现场,擦拭血迹并把自己摸过的东西统统扔进屋外的垃圾桶内。大年初一早上8点左右,李某将灶台里面的灰铲进一个铁桶里,开车将骨灰抛弃于昌平区十三陵镇黄花峪隧道入口西北侧110国道南侧路边。
当庭下跪求原谅
在最后陈述阶段,李某表示:“我没有杀人故意,是因为醉酒。”说到这里,张女士突然打断了李某,指责其直到现在都没有向她和家人道过歉。“我出不去,没办法道歉,只能告诉家里。你别恨我,我跟你爸爸关系不错,我只能说对不起,我给你磕头,我尽力赔偿你。”李某边说边痛哭流涕,并侧身面向张女士,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此外,张女士要求法庭严惩李某,判处其死刑,并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0余万元。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后追访
死者女儿:
无法安葬父亲
“李某当庭下跪悔罪,是做给法庭看的,并不是真心忏悔。”庭审结束后,死者张某的女儿张女士情绪有些激动,她告诉记者,自事发到现在李某的家人没有向其表示过一点歉意,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过。张女士哭着表示,最让她难过的就是父亲死无全尸,直到现在她也无法给父亲下葬。
据张女士回忆,她的父母1994年离婚,自己和母亲一起生活,父亲一个人居住。今年1月,母亲生病住院,父亲去陪床照顾了两天,此后两人都有复婚的意愿。父亲还新买了床和被子,希望母亲搬过去住,母亲也担心父亲年龄大了没有人照顾,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张女士说,2月16日,父亲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母亲当时洗澡没有接到。两天后,父亲就遇害了,母亲打电话再也无人接听。
“2月28日,我二姑打电话说一直联系不上我爸,担心出事了。”张女士说,她的姑姑后来到父亲住地发现房里到处都是血,感觉张某遇害于是报警。警方对村里的人进行排查。“大家都验了血,根据DNA检测,发现现场血迹与李某相符,最终将李某抓住。”张女士说。
张女士称,案发前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父亲。“我现在就后悔,我当初没有多跟父亲接触,多照顾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