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张彦文,2014年当街狂杀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后吻尸,检方起诉求处死刑,但法院审理时因张男认罪、愿赔偿12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检方改求无期徒刑或死刑。一审认定张男杀人后企图自杀殉情借此完全占有女方,有边缘性人格等障碍,但未来若接受精神、心理治疗,有教化可能。去年依杀人、侮辱尸体等罪判他无期徒刑。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今判他21年6月,仍可上诉。
据报道,判决指出,由于张彦文已和被害家属达成和解,因此杀人部分改判15年徒刑,加上污辱尸体等2罪,应执行21年6月,剥夺公权6年。张另涉侵入住宅、恐吓、强制等罪,应执行1年徒刑,得易科罚金36万5000元。对于宅王越判越轻,林女家属尚无法取得联系,而“高检署”响应“检察官于收到判决后,会详予斟酌,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