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因中国区销售疲软而下调售价,何时才“服软”执行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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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1-11 20:38:19  阅读:314966+

  最近,市面上有消息称,苹果正在下调iPhone 8Plus、iPhone X等手机的售价,涉及线下卖场、线上电商平台等多个渠道,降价幅度...

  最近,市面上有消息称,苹果正在下调iPhone 8Plus、iPhone X等手机的售价,涉及线下卖场、线上电商平台等多个渠道,降价幅度最高达到1200元。一向傲慢的苹果,在中国区销售疲软的现实面前终于低了下头。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包括iPhone 6S、iPhone 8Plus、iPhone X等在内的七款iPhone早就被中国法院列入禁止销售的名单,苹果继续在中国市场售卖上述手机,无论降不降价,实质上都已经违背了法院裁定,可以说是对我国司法权威的公然蔑视和挑战,法院完全可以强制苹果停止销售这些手机。

  根据海外媒体报道,本月初,由于受德国销售禁令影响,苹果已经在其德国官网和零售店下架了iPhone 7、iPhone8等多款产品。而在我国,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早在去年11月30日就做出裁定,要求苹果方面立即停止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高通专利的侵权产品,即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Plus、iPhone 8、iPhone 8Plus和iPhone X,并且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如今40多天过去了,苹果仍然在中国官网、零售店等渠道公开售卖上述已经被法院禁售的手机产品。

  对于苹果顶着禁令继续销售涉案手机的行为,有专家指出,禁售令这一行为保全裁定指向的是被申请人持续性、反复性的侵权行为,禁令裁定生效之后,被申请人继续实施侵权行为,没有自动履行禁令裁定的内容,因此禁令已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具体到本案中,高通已经收集了苹果在裁定生效后继续销售上述手机的证据,福州中院就可以执行立案,对苹果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停止销售侵权手机。

  福州中院上级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公告显示,福建法院已公开发布执行工作“八个一律”承诺举措,涉及网络拍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案款等内容。其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或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抗拒执行的,一律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福建高院的公告,包括福州中院在内的全省法院,从今年1月1日起受理的执行案件均应按照“八个一律”要求办理,并主动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43.2万件,截至2018年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0.2万件,同比增长18.1%。随着专利拥有量的持续增加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未来专利侵权纠纷将会越来越多。此次高通与苹果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已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因而福州中院的裁定、苹果对于裁定的执行与否等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毕竟,有法必依,生效裁定得到执行,才是法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