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终止对泰坦科技科创板IPO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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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27 15:34:32  阅读:2669+ 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

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据上交所官网,9月26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停止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据上交所官网,9月26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停止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阅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上交地点《决议》中表明,于2019年4月11日受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提交的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请求文件,依法进行了审阅,并经2019年第2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阅中心在审阅问询中要点重视了以下事项:

一、发行人对事务形式和事务本质的发表。审阅中重视到:(1)发行人将自己定位为“依据自主中心产品的专业技能集成服务商”,“以中心产品技能为根底,开发出具有市场竞赛力的产品,并为立异研制、出产质控实验室供给科学服务一站式技能集成解决方案”,但未能明晰发表“专业技能集成”的内在、与一般了解的“技能集成”的不同以及是否归于一站式网络出售的一种方法。(2)陈述期内发行人各期主营事务收入中超越93%来自于科研试剂和科研仪器及耗材的产品出售,其间,陈述期内该部分出售收入中超越50%以上为直接收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后直接对外出售,发行人未充沛说明“专业技能集成”在运营效果中的表现。(3)关于自主品牌产品,发行人悉数选用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一般指贴牌出产)方法出产。针对OEM出产环节,发行人现在仅有两人担任OEM厂商现场的工艺辅导与质量管控,部分产品由发行人供给原材料后托付OEM厂商进行分装加工,部分产品经过直接收购OEM厂商制品贴牌后对外出售。发行人未充沛说明“专业技能集成”在上述事务形式中的表现。

二、发行人中心技能及其先进性和首要依托中心技能展开出产运营的状况。审阅中重视到:(1)招股说明书发表,发行人的中心技能包含出产类中心技能和技能集成服务类中心技能。其间,关于出产类中心技能,发行人以为因为产品品种繁复,中心技能并不对应单一详细产品,更多的表现在为客户供给针对性强的技能集成产品和服务方面;技能集成服务类中心技能,首要包含用户数据收集及剖析技能、化合物信息处理技能、智能仓储物流技能,与一般互联网企业和物流企业比较,发行人在网络建造与渠道开发、相关渠道供给产品品种、数量、渠道的浏览量状况以及仓储物流配送方法方面并不具有显着的竞赛优势。(2)发行人出产环节外包,出售的产品既有自有品牌产品,又有直接外购的第三方品牌产品,招股说明书未充沛发表发行人所罗列的出产类中心技能和技能集成服务类中心技能在发行人首要产品和服务中的详细使用,且未明晰发表相关技能在境内外同行业发展水平中所在方位及中心技能先进性的详细表征和立异性。(3)2016-2018年,发行人发表的“中心技能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分别为24,320.64万元、40,420.97万元和59,313.27万元,其间,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的出售收入金额为15,007万元、27,242万元和39,440万元,占比在60%以上。发行人未能充沛发表将第三方品牌产品中“出售给出产商的特种化学品”收入作为“与中心技能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作为首要中心技能产品的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在陈述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10.72%、13.09%和11.74%,大幅低于发行人主营事务全体毛利率,发行人未能充沛发表其间心技能的先进性。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以为:发行人未能精确发表事务形式和事务本质,未能精确发表其间心技能及其先进性和首要依托中心技能展开出产运营的状况,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请求文件信息发表不符合《科创板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九条的规矩;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等规矩。

依据《科创板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相关规矩,结合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定见,上交所决议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请求予以停止审阅。

泰坦科技如不服《决议》,可在收到《决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请求复审。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修改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