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音讯,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对外发布布告称,近来收到我国榜首轿车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财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物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财物权[2019]552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财物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计划。
布告内容显现,若公司拟依据计划中的调价机制调整财物重组发行价格,在书面报告国务院国资委后方可施行。一起,本次财物重组和配套融资完成后,相关财物注入方我国榜首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应标示SS标识。
此外,布告还称,本次严重财物重组计划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并须取得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