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精测电子( 300567)布告称,精测电子股东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于近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布告显现,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股东,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期间,经过会集竞价交易方法算计减持精测电子股份 136.7 万股,该减持行为未依照你企业在 2014 年 3 月 24 日向公司提交的《关于股份确定及减持意向的许诺函》作出的确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将以书面方法提早 3 个交易日告诉公司并予以布告的许诺提早 3 个交易日告诉公司并予以布告。
湖北监管局指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证监会布告[2017]9 号)第十四条的规则,我局决议对你企业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并将上述违规行为状况记入诚信档案。